
“中银新股增值理财计划”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全新理财产品系列,投资于以新股申购为主要目的的资金信托。本理财计划在国内商业银行中率先采用标准的资产管理模式,投资目标为: 以稳健的策略争取获得资本增值。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本着“恪守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理财计划项下的客户资产,由专门的资产管理团队进行专业化的投资管理。理财计划项下的资金与银行自营资金严格分离、合规运作,投资者利益更多保障!

预期投资收益高!根据历史模拟和未来预测,预期年投资收益率区间为5%~15%,上不封顶!
风险较低!动态调整资产配置,以稳健的策略进行资产选择。获配的股票在上市交易后30个交易日内卖出;获配的可转债、分离式可转债纯债部分和权证部分在流通上市日起30个交易日内卖出,博取一、二级市场的资本增值收入!
无认购费用!为投资者节约投资成本!
投资收益分配的基数大!认购期间的利息折算为理财份额,参与投资收益分配!
理财计划安排一定的赎回机制!封闭期结束后投资者有一定的赎回机会!

愿意承担新股上市后的市场风险,获得新股上市溢价收入的投资者。
在理财期限内对理财资金的流动性要求不太高的投资者。

认购起点金额:个人投资者最低5万元,以1千元倍数递增;机构投资者最低300万元,以100万元倍数递增。
认购价格:每份理财份额1元。
认购费用:无。

本理财计划认购期结束后至到期日之前,不办理申购。投资者无权追加投资。
理财计划投资封闭期结束之后,投资者可于规定的赎回日提出赎回全部或部分理财份额的申请。

固定费用:固定费用包括销售服务费和理财计划管理费。
业绩费:理财计划实际到期日后进行投资收益分配时,若理财计划实际到期日年收益率低于或等于约定收益率标准,理财计划管理人不收取业绩费。若理财计划实际到期日年收益率高于约定收益率标准,计提业绩费并支付给理财计划管理人。赎回时的业绩费计算详见产品说明书。

本理财计划到期后一次性现金分配。
理财本金到账日为理财计划实际到期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理财计划到期日至投资者资金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
理财本金以理财计划实际到期日的现金财产为限进行支付。

本理财计划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提供保本和收益的承诺。
本理财计划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专业的资产管理团队按照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本着“恪守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理财计划财产,相关的投资风险和收益由投资者承担。具体的投资风险详见产品说明书。

在理财计划实际到期日,若由于理财计划所投资的资金信托持有的证券停牌或未按原定计划按时上市流通等原因导致部分理财计划财产无法及时变现的,将对剩余的理财计划财产进行二次分配(分配方式和相关费用等信息详见产品说明书)。
本资料并非正式的产品说明书,投资者认购时需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有关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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